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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筹企业成本票缺少自然人代开

更新时间:2024-11-14 0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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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筹企业成本票缺失的应对策略:自然人代开与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进项成本。然而,许多企业面临着成本票缺失的困境,这不仅导致税金抵扣不足,还使得企业所得税负担沉重。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中小企业的发展尤为艰难。那么,如何以合理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呢?

一种有效的策略是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并申请所得税的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在不要求进项成本的情况下,直接核定其开票额的10%作为利润,然后依据五级累进税率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所得税税率范围在0.5%-2.19%之间,年开票额限定在500万以内。加上增值税1%和附加税约0.06%,综合税负不超过3%即可完成税务处理。如有更多详情,欢迎电话咨询。

适用场景:

  1. 定价转移:对于利润较高的公司,可以利用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业务合作对象,实现定价转移,降低税负。

  2. 业务转移:直接将现有业务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其低税率和高扶持的双重优惠。

  3. 工资代发:改变收入类型,如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等的工资、劳务、提成奖金等,变为经营所得收入,享受更低的税率。

许多服务型企业,如建筑设计、经纪代理、软件开发、设备租赁、广告传媒等,在经营过程中经常面临成本发票缺失的问题。例如,工资、代理费、推广费等,这些都是企业实际运营的真实成本。那么,对于这类企业,如何有效降低税负率呢?

答案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可以将主体公司的利润以咨询、服务、设计、营销策划、企业管理等业务形式,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上。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解决?

案例一:A建材公司长期向个人采购建材,但无法获得成本票入账,面临高额企业所得税。

案例分析:针对公司与个人的业务往来,可以通过自然人代开的方式解决成本票问题。个税核定0.5%计入经营所得税,综合税负1.56%即可完税,并附有完税证明,无需计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案例二:B互联网公司拥有20名网络主播,每人月收入超过10万,按照工资薪金纳税税负较高。

案例分析:主播个税过高的问题可以通过转换业务模式解决,将工资薪金转变为经营所得,设立个人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综合税负控制在3.25%以内。并且,月开票额低于15万可享受免增值税优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自然人代开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是解决企业成本票缺失问题的有效途径。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进行税 务筹划,降低税负,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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